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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男人說:



年輕的時候,

當我喜歡一個人,

只需一些小技巧,

讓對方知道;

再加點小體貼,

讓對方感動,

在一起..

就只剩時間長短的問題..



那個時候的我,

看的僅只於外表感覺..

對了..

就牽手;

退了..

做回朋友。



後來,

有位女孩跟我說,

如果你的感情越隨便,

那你的愛就越不值,

漸漸地,

我懂了:

愛情不再只是愛情



於是我開始會注意對方的個性,

雖然常被盲目的愛情矇住眼睛,

但是當我決定愛一個人,

我學著負責..

然後我發現:

愛情到最後始終逃不過是喜歡還是習慣的掙扎。

我又領悟了:

愛情不是你可以一直對對方好就天長地久了,

你還要有吸引對方的本事。



當我長得越大,

我又慢慢地體悟到,

愛情,不再只是兩個人的事。

年輕的時候一直以為,

只要我喜歡妳,而妳也喜歡我,

這樣的星星之火便足夠燎原了。

但是,我又發現我錯了,

而且錯得離譜。

因為當你想要你的感情可以越堅定、越長久的時候,

自己所要考量的面相就瞬間傾巢而出,

於是,

愛情從朋友的審合,

升格到了父母甚至於家族的關卡,

好不容易當你這些都合格以後,

更嚴苛的經濟考核也在等著你,

你的存款足夠支付你的愛情堅定的品質嗎?

你的事業可以提供你的愛情長久的保證嗎?

這可不是愛情與麵包的抉擇,

而是缺一不可的世俗。

俗不可耐卻牢不可破!



我很幸運經歷了這麼多戀愛:

那些女孩教我的事讓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,

學會溫柔、浪漫、體貼、不計較、與無止盡地付出..

那些荒誕提醒了我愛情路上會有的誘惑,

忘記偷吃、劈腿、ONS與跟著感覺走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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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每個男孩的心聲…



而我曾經..

我問過一位朋友:「為什麼分手?」

他很坦率的跟我說:「因為感覺沒了..」

感覺這東西,總是讓人很膜糊甚至搖不可及

偏偏簡短兩個字就又足以代表了一切

也否定了兩個人之間所有所有的努力與付出

這個答案,掙扎了我很久,

他負責嗎?

是的,

當他覺得沒辦法在為對方付出的時候,

他選擇了坦率地離開..

讓雙方有機會往各自的幸福前進一步,

而非拖著對方。

他不負責嗎?

也是,

因為
所謂的愛情應該不只存在於感覺,更應該是人的做為。



於是乎我漸漸地領悟出,

感情的世界裡無所謂對錯,

存在的爭論只在於:

自己要的愛情是什麼?



經驗,

讓我知道:

"我想要的是什麼!"

以前我或許會說:

關於愛情:"I can't define it, but I know it when I see it."

現在,

對於愛情:

我只想說:

我想要我的下一個男朋友當一個世上最幸福的男人!








以上文章引用自吳美蒂

看完之後..............

好無言...........

好難過...........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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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hang1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